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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邑两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依规坚决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

转载 pymh.com2022/04/04 20:45:02 发布 IP属地:未知 来源:网信平邑 作者: 2398 阅读 0 评论 2 点赞

       近期,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。个别网民在微博、微信群、朋友圈中发布、转发未经证实的不实信息,甚至以谣传谣,误导广大群众,对全县社会稳定造成影响。为净化网络环境、维护传播秩序、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,中共平邑县委网信办、平邑县公安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规定,特通告如下:

       一、对网络传播信息要仔细甄别、采编、发布,转载网络消息请选自规范平台、权威渠道,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发布、不传播、不评论,做到不信谣、不造谣、不传谣。

       二、对微博、微信群、QQ群、朋友圈、抖音、快手及其他网络平台传播的没有权威和正规来源的截图、视频、音频和文字信息,不得随意转发传播。

       三、严禁编发失实信息,对已发布、转发或评论的不实信息,要迅速删除、处置,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。

       四、各类网站和网络平台,要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管理法律法规,从严审核信息来源和内容。凡因审核把关不严、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内容的,将依法从重处理。

       五、对通过网络发布、传播虚假信息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,网信、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坚决打击,追究发布者、转发者、群组管理者等的相关法律责任。

       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,网络空间是法治空间,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,信息传播有法有规可循,请广大网民和网络平台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共同维护网络传播秩序,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投诉举报网络谣言、违法和不良信息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,人人责无旁贷。

     

举报电话:

      中共平邑县委网信办:0539-4211810  

      平邑县公安局:0539-4883841

      举报邮箱:pywlyq@163.com

    


  中共平邑县委网信办  平邑县公安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2年4月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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